大学2018年艺术类招生章程发布,伊顿教育小编为大家做了整理,来源大学网站。想要报考大学的同学,可往下阅读,更多内容请关注伊顿教育网站,或访问大学网站进行查阅。
一、学校名称:大学
二、国标代码:10299(国标)
三、学校性质:重点大学
四、办学性质:公办
五、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2.报考我校艺术类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其中,陕西与省考生还需参加我校在该省组织的艺术类考试。
3.对文化成绩与校考成绩均上线的陕西与省考生,以文化成绩加校考成绩计算总分;对文化成绩与成绩均上线的其他省考生,以文化成绩加省统考成绩计算总分(按综合分投档的省份,以综合分计总分)。录取时,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到低分录取并安排,对于同分考生按照外语、数学、语文顺序排序。
4.符合所在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5.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的招生政策。
六、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
各考生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此外,色觉异常(色弱、色盲)者不能录取在我校艺术类。学生入校后将进行复查,异常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收费标准:
培养费:6800元/生·年;其他费用详见“新生入学须知”。
本章程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