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公布,2018年华中师范大学计划在湖北、湖南、陕西、江西、安徽、广东、山东招收音乐表演,具体细则,小编在下文作出具体介绍,本文还为大家整理了华中师范大学音乐表演的报考资格、学费标准、校考安排,具体内容大家往下查看:
华中师范大学2018年音乐表演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招生方向及人数】
声乐6人,钢琴6人,器乐18人(只招收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手风琴、长笛、单簧管、双簧管、萨克斯、大管、长号、小号、圆号、大号、西洋打击乐、二胡、古筝、琵琶,其他器乐种类一律不招收。)
【招生省份】
湖北、湖南、陕西、江西、安徽、广东、山东
【学费标准】
我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学费5750元/年/人,学分学费根据学生入学后所修学分另行收取(标准为100元/分/人),音乐类参考学费9000元/年/人,实际以湖北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不限文理科;
2.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五官端正,身材匀称,形象佳,呼吸、发声器官、听觉器官、手指均无疾病;
3.具有较好的音乐听觉,音乐记忆良好,初步掌握基本音乐理论;
4.有音乐类统考的省份,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份音乐类统考合格证,且省统考测试主科至少包含声乐、钢琴、器乐中的一项。
#p#副标题#e#
三、报考方式
考生于2018年1月22日-2月22日通过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s.ccnu.edu.cn)网络报名系统或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微信平台(微信号:huashizhaoshengban或扫描二维码关注)进行网络报名缴费(我校不提供其他报名缴费途径,逾期未缴费者报名无效)。考生于3月9-11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于3月15-16日到华中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将视报考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时间以准考证和我校公告为准)。
四、校考
【考试科目】
声乐/钢琴/器乐(在声乐、钢琴、器乐中选择一项参加考试)
【考试费用】
60元/人(初、复试分开缴纳)
【初试考试内容】
科目 |
考试方式及内容 |
声乐 |
考生在初试报名时填报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电脑随机抽取一首作为应考曲目。 |
钢琴 |
考生在初试报名时填报两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时两首作品均需演奏。 |
器乐 |
【复试入围名单确定】
按照考生各科目原始成绩分类(器乐方向分器乐种类)确定入围名单。
【复试考试内容】
科目 |
考试方式及内容 |
声乐 |
考生在复试报名时填报三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现场测试音域。 |
钢琴 |
考生在复试报名时填报三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五升、五降内音阶、琶音、和弦(由主考评委点抽)。 |
器乐 |
考生在复试报名时填报三首不同风格、体裁的作品,考试现场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两首作为应考曲目;抽签视奏5-10行乐谱、视奏乐曲或练习曲片段。 |
【成绩计算及合格证发放】
校考排名成绩按照该复试原始成绩计算。合格名单分声乐、钢琴、器乐方向按照招生计划的1:3划定,其中器乐方向根据器乐种类分别划定合格名单。
【考试注意事项】
1.请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及我校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如未在规定时间候考,则视为弃考,并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予以公示;
2.考试时除钢琴外,其它乐器由考生自备;
3.声乐、钢琴、器乐考试中,考生一律背谱演唱(演奏);
4.声乐、器乐考试可自带钢琴伴奏员或伴奏音频文件,音频文件以MP3或WAV格式储存在U盘中(U盘仅存储参加我校考试使用的音频文件),因音频文件出现问题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考试曲目须在网上报名时填报,请考生认真考虑,仔细填写,曲目一经确认不得更改。
#p#副标题#e#
五、录取原则
考生须取得我校音乐表演校考合格证,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文化录取控制线,我校分方向(器乐方向分器乐种类)按生源的校考排名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不分文理。
六、考试纪律和入学资格审查
考生应诚信应考,遵守考试纪律。我校将在新生入校后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复查,经查考试有舞弊行为或复查认定为水平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监督机制
1.我校音乐类校考将进行现场直播,同步即时公布分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校考将进行全程录像备案,我校将从严查处舞弊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
2.我校成立以主管校领导为组长,学生工作处、教务处、音乐学院等部门及单位负责人参加的音乐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聘请考风考纪监督员全程监督音乐类招生考试工作,考生申诉及举报联系方式:027-67867080、67868009 ,邮箱:zb@mail.ccnu.edu.cn;jubao@mail.ccnu.edu.cn。
八、其他说明
本招生简章由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若教育部或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2018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九、咨询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行政楼附楼101室
咨询电话:027-67863334、67863404、67863374、67862239
网 址:http://zs.ccnu.edu.cn/
电子邮箱:zb@mail.cc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