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 1月23日, 安徽省颍上县第一中学的一位林姓教师因在群里抱怨工资少、感慨物价高,两个小时之后即被校方以红头文件的形式通报批评,并取消其高一三班班主任任职资格。此事一经披露,立即在的教师群体中引发争议:有盛赞学校工作效率高、执行力度强的;有为涉事教师抱不平的,见仁见智,不一而足。
林姓教师因发点牢骚而遭通报,在我看来,有小题大做之嫌。
先来讨论一下以下几个问题:
1. 教师有没有权力在群里抱怨工资低。
校方处理文件上明确表示,林姓教师是在是在学校微信报修群里发表自己的意见的,“工资越来越少,物价越来越高,我滴孩来(当地方言,表惊讶——编者注),各种扣,尼玛,老师够可怜的了,还各种扣。””显然这是个工作群,群的组成人员无疑是自己的同事,在同事群里“吐槽”工资低应该是一种正当的表达,类似于在办公室发发牢骚就即刻通报处分,是不是小题大做?如果每个学校都如此,那么该通报的教师何止林姓教师一人?
2.校方把这种“吐槽”界定为“传递负能量,严重违反了师德师风要求”是否恰当?
师德师风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和终身学习。校方的依据就是涉事教师使用了“尼玛”一词,即使用了不文明语言,有违“为人师表”的师德要求,至于“传递了负能量”则是指指责“各种扣”。涉事教师在当日11时道歉时解释:“尼玛,网络用词,是一种极为委婉的表达轻微怒气的语气词,现在多为口头禅或者玩笑词”好,我们倒退一步,不接受他的解释,就是确认使用不文明语言了,那么。使用一句不文明语言就即刻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公开处理,有没有小题大做之嫌?是不是每一位在群里说话“带当啷”的都要严重通报?使用过不文明语言的老师是不是都没资格做班主任?
3.校方更合适的做法是什么?
既然有老师抱怨“各种扣”,校方及时作出反应的应该是在群里解释一下“各种扣”,这个并不难,至于使用不文明语言可以批评教育嘛,一顶“严重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大帽子扣上,一顿“通报批评,取消班主任资格”的大棍子落在身上,怎么感觉回到文革时代了呢!
物价高、工资低,原本是事实,一句“吐槽”何至于引来红头文件?校方的行政权力是不是太“任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