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个好的学校,是每个家长和学生的共同夙愿,但是在激烈的竞争下,总会有一些学生落榜无缘自己意愿的学校,这样一来一些学校就实施了一项重要的政策,就是外校的学生可以通过一些资格的审核进入比较好的学校进行借读,在这个求学的过程中,借读的学生需要承担一笔借读费,但是为了能够受到更好的教育资源,很多的家长和学生也是在互相愿意的情况下进行借读,但是在今年教育部出台的政策中表明,严令规定高中不准招借读生,具体的内容和措施我们下面来看看!
2019年5月24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严格规范大中小学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文件中明确提出,各地和大中小学校要进一步规范考试招生工作:
1.进一步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
2.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行为。
3.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4.进一步规范中职学校招生行为。
5.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
6.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7.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核。
其中,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以及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核这4条和我们息息相关。为了方便大家了解具体要求,学科竞赛网将此4条原文提出,文字版通知全文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查看。
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
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高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各类内地民族班、海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班按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公参民学校招生管理,严禁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规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学校须在中考结束后,严格按照自主招生办法和程序组织自主招生录取工作,并主动公开招生的各环节和录取结果。严禁招收不符合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不得招收借读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高中学生管理,严禁“人籍分离”,严禁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
进一步加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管理
各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要切实落实在本行政区域内组织高考、治理考试环境、维护考试招生安全稳定、整肃考风考纪的主体责任,稳妥做好报名、考试组织、评卷、志愿填报和录取工作。高校和省级招办应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新生录取工作。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中央有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周密细致地做好高职扩招百万的补报名、组织专项考试、加强资格审核等工作,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
进一步规范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
要参照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考务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高校考核工作。加强面试等相关人员名单的保密管理,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高校考核的笔试原则上安排在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面试采取、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过程全程录音录像。要进一步增强录取标准,合理确定参加自主招生高校考核和具备入选资格的考生人数;进一步增强体育、艺术类招生的专项测试要求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各地要加强对高职分类考试的统筹,逐步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办法,加强考试管理,确保严谨有序、安全规范、公平公正。
进一步加强高考报名资格和加分资格审核
地方各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本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审查学生参加高考的报名资格,加大对“高考移民”的综合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获取高考报名资格行为。要严格高考加分资格审核,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有关部门在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严格执行加分政策使用范围,性加分项目可面向高校投档时使用,地方性加分项目只面向本省(区、市)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得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