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中的“青春”指的是什么?这首诗是杜甫的一首诗。今天我们来看这句诗中的“青春”指的是什么。杜甫的诗词基本上都是在反映当时的社会的一些黑暗面,也是在反映当时的老百姓的一个生活的现状,但是从“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中我们能够看出来的是杜甫的喜悦之情,这也是他心系的一个表现。下面我们看看其中的“青春”指的是什么?
“白日放歌须纵酒,青春作伴好还乡”出自杜甫生平第一快诗《闻官军收陕西河北》,描写了当闻听陕西河北被收复,安史之乱得到平定时诗人及家人欣喜若狂的情景,前半喜安史平定,后半喜还乡有日。其中“青春”之意如下:
一、因格律的需要与“白日”对仗。
这是一首七言律诗,按格律要求中间四句须工整对仗。因该诗是一首描述大快人心的喜诗,通篇一气呵成,用“忽传”“初闻”“须纵酒”“好还乡”等表示快意的词语,极书作者之狂欢情状。“白日”与“青春”均是形容极佳天气状况及诗人的欢愉心情,与全诗格调一致。
二、“青春”指春天晴好的天气。
公元763年,随着黄河以北(今河北北部)被平定,延续八年的“安史之乱”宣告终结。此消息传来时正值春天,诗人以拟人化的手法,畅想从梓州抵陕西时,与春日明媚阳光一路相伴时的欢愉心情。
三、“青春”指对未来幸福生活的祈愿。
此时的诗人已年过半百,何谈青春,八年颠沛流离的日子已使他身心俱疲,他希望从此与家人衣食无忧 ,生活中充满阳光,再无战乱、饥饿、离别之苦 ,祖国山河生机盎然、国泰民安、一派祥和。
总之,这是一首充满激情的叙事诗,语言明快、情感转换自然真切,描写诗人的欣喜之状时连用数个动词,极为精妙传神,使其“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形象跃然纸上。
《闻官军收陕西河北》写于作于唐代宗广德元年(763年)春天。杜甫在诗下做注:“余田园在东京。”诗的主题是抒写忽闻叛乱已平的捷报,急于奔回老家的喜悦。从诗的格式上看,这是一首七律,并且打破了格律诗只在颈联、颔联要求对仗的规律,在尾联用了难度比较大的流水对,对得相当工整,足见杜甫当时的心情以及激动的程度,从而也进一步显示了他高的文字功夫和精湛的诗词写作技法。
整首诗的解释如下:
剑门关外忽然传来了收复蓟北的消息,初闻喜讯分外欢喜,以致泪水打湿了衣衫
回头看看妻子儿女的愁云顿时消散,正随便地收拾起诗书露出欣喜若狂的神色。
在晴朗的天空下放声高歌痛饮美酒,在明媚的春光陪伴下返回故乡。
快快动身起程吧!从巴峡穿过巫峡,转到襄阳后直奔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