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发布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为了进一步提升普通高中教育的质量,保障学生的教育权益,浙江省教育厅制定了一系列有力的政策措施,着力优化高中招生工作,为广大学子提供更多优质的教育资源。下面,我们一起来通过七问七答了解这一项政策。
一、为什么印发《通知》?
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工作是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浙教基(2017) 122号)明确要求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招生制度,将分配生名额足额落实到位,招生名额向农村初中学校倾斜。
针对一些地区或学校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印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 《通知》)。
二、优质普通高中如何认定?
各地优质普通高中名单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认定并事先公布,可实行动态管理。其他普通高中是否进行分配招生及其分配比例,由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确定。
三、分配招生比例如何确定?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21年起,各地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比例已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60%,部分地区已超过60%。
根据《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有关“将优质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初中学校,从不低于60%逐步提高到70%”要求,到2025年, 全省各地优质普通高中分配招生比例应达到招生计划总数的70%。
分配生招生名额以初中学校毕业生人数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到每所初中学校,分配名额不得与初中学校办学水平等情况挂钩。
四、分配招生名额如何落实?
按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原则上分配到农村初中学校的名额要确保足额落实”的要求,为避免部分地区或学校设置分数、排名等限制条件,《通知》明确“不得限 定排名位次,原则上不得划定录取基准分数线”。
鉴于部分地区初中学校教学质量存在差异,且考虑学生与高中学校的适配性,允许部分地区在确保分配到校的名额录取率不低于95%的前提下,结合各地教育工作实际情况,划定基准分数线后进行录取。
确需划定基准分数线的地区,应当由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划定。
五、综合素质分如何运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 34号)明确,初中各学期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和中考下学期模拟考试成绩不得与升学挂钩;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 教监管厅函(2022) 4号)明确,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
为落实上述要求,《通知》 明确“不得将中考以外的任何考试或竞赛成绩与分配生招生录取直接或间接挂钩"。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等第可作为分配生招生的前置条件,具体要求由设区市教育局制定。
六、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2024年1月18起实施。
七、《通知》解读机关有哪些?
由省教育厅解读,具体联系处室:省教育厅基教处,电话: 0571-88008826。
可以预见,浙江省关于做好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将在全省范围内掀起一股教育改革的热潮,为广大中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为教育公平奠定坚实基础。相信在政府部门、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的高中教育将迎来崭新的发展,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为社会的繁荣昌盛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