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关于高考加分政策的一些改变,在8月27日出台了最新的通知,之前的一些加分项现在有的已经取消,而且进一步严格了加分的审核,这也让高考更加的公平。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该和实施方案》主要内容,看看高考加分政策、申请时间和审核单位分别是怎样的。下面一起来看看详情。
8月27日,教育考试院官网发布《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符合高考加分条件的考生和家长要提早关注,提早准备。
一、高考加分申请时间:
高考加分由学生在11月高考报名的时候在考试院报名页面提出申请,打印申请表,送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教育主管部门三级公示。
二、高考加分项目:
(一)保留以下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
1.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分值为20分。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考生,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分值为5分。
(二)逐步取消以下高考加分项目
1.在景宁畲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2024年起调整为地方性加分项目,加分值不变,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考生高中阶段、、实际就读均须在景宁畲族自治县;2027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2.省民族乡(镇)、民族村的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全国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5分;2024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3.在景宁畲族自治县,且在当地完整完成高中阶段教育的非少数民族考生保留地方性加分政策到2023年,加分值为3分,只面向本省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2024年起取消这一加分政策。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三、高考加分组织实施:
1、加分审核主管部门:
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加分资格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考生加分资格由侨务部门审核;
台湾省籍(含台湾)考生加分资格由台务部门审核;
数民族考生加分资格由民族事务部门审核。
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加分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2、加分考生资格信息公示:
实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考生高考报名地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考生所在中学三级公示制度,做到详实、准确、及时公示,中学还须公示到考生所在班级。
公示内容须包括考生姓名、性别、所在中学、加分项目、加分分值及审核单位等。
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网上公示信息须保留到当年年底。
严厉打击弄虚作假等违规违法行为。凡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