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大学发布了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的简章,进入五月,各大高校纷纷都在公布强基计划的招生简章,与之前的自主招生不同的是,强基计划招生的重点参考是学生的综合素质。而且从大学公布的招生简章来看,考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将作为面试的重要的参考材料,因此各位考生在之前的备考中,可能会有一些比较偏差的地方的话,趁着较后的这段时间进行调整,有效的备战强基计划招生。如果你还有的备考问题的话,可以咨询400-029-6659详询。
大学发布了2020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伊顿教育小编整理了简章中的主要内容,以便考生和家长参考:
报名时间:5月10日至30日
招生: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工程力学、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基础医学、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
报考条件:
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学生生物学竞赛、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限报要求:限报1个招生组别6个,1所学校
选科要求: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工程力学必选物理;
化学、生物科学、生态学要求选物理与化学2门;
基础医学要求选化学与生物2门;
历史学、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要求选历史或地理1门;
入围标准:
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高校考核: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成绩算法:
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100)×15%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符合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或基础学科拔尖,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在数学、物理和化学等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学生。要求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学生生物学竞赛、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总决赛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
二、招生及招生计划
招生及相关要求。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及计划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5月10日至30日考生可登录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网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335),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招生组别,较多可填报不过6个。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高校。
(二)考生须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入围校考办法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招生组别的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同分同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较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我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四)学校考核
我校于7月30日至8月1日在紫金港校区举行强基计划学校测试(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面试采取、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学校测试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品德、人文素养、逻辑思维、兴趣与天赋、创新能力和发展潜质。
笔试科目:理学类为数学和物理,基础医学类为数学和化学,人文历史类为语文和历史。
面试以小组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思想品德、诚实守信、素养、学科基础和综合素质。
2.结合强基计划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素质评价重点考察以下信息: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情况、在高中期间组织活动情况、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研究型学习情况、参与文艺、体育活动等情况。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的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面试的重要参考材料。
3.体质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50米跑。体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达到我校体质测试要求的,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1:2比例折算成学校测试成绩。
(五)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100)×85%+学校测试成绩(折合成100)×15%
2.确定录取名单
全程参加学校项目考核的考生,方可进入学校综合成绩排序。
对于第一类考生,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投档规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同分排序规则:学校测试成绩、学校测试的笔试成绩、高考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所在省份同一招生组别第一类考生较低录取分数线,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校招生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我校将积极探索
“招生-培养-就业”一体化、本硕博衔接的创新人才培养改革试点,打造学校人才培养高地。强基计划录取学生按单独编班,本科阶段加强学科知识基础,研究生阶段注重战略发展前沿领域研究,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厚植学生家国情怀,积极为学生进入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工作创造条件,引导学生到祖国较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强化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配备的导师团队,实行全程导师制。强化科教协同育人,结合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前沿科学中心、集成攻关大平台、之江实验室等重大科研平台所承担的重大科研项目,通过科教协同和学科交叉加强创新能力培养。畅通学生成长通道,设有竺可桢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等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本科阶段在海外交流计划、基层实践计划、国防军工实习项目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研究生阶段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在博士生学术新星计划、博士生海外联合培养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在本科和研究生阶段分别组织考核,实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直接或汇总各中学报考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后上传至报名系统。
(二)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三)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不转,本科阶段转范围原则上限于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之内。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的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另行通知。
(六)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招生工作在大学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的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大学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接受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