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联考结束,校考正在进行中。伊顿教育小编为大家带来理工大学表演(时装表演艺术)招生简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理工大学】
教育部院校代码:10338
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高校
◆ 具有121年办学历史的省重点建设大学
◆ 拥有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
◆ 具有硕士学位研究生免试分享权
◆ 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高校
◆ 教育部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 首批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基地
一、招生计划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2018年招生计划33人(男生10人,女生23人)。
二、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报考条件;
3、具有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过22周岁(1996年9月1日后出生);
4、女性身高1.70米及以上,男性身高1.82米及以上,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有较好的广告模特条件的,女性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但需要在1.68米及以上);
5、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6、招生省份范围:、内蒙古、黑、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山东、四川、重庆、陕西、上海、安徽、湖北、湖南、福建、贵州、云南、海南、新疆(宁夏、青海、西藏、江西、广西、广东、7个省份不招生)。
(二)报考要求
1、符合理工大学2018年表演(时装表演艺术)本科招生省份范围;
2、请考生自行了解并遵守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招生政策;
#p#副标题#e#
(三)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1、初试
序号 |
考点 |
报名时间及方式 |
考试日期 |
考试地点 |
1 |
|
现场报名:1月6日 |
1月7日 |
理工大学校区0571-86843333 |
2 |
陕西 |
网上报名:1月17日-1月21日 |
1月26日 |
中原工学院 0371-67698700 |
3 |
青岛 |
网上报名: |
2月27日 |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
注:1)考点同时承担省时装表演类省统考,考生只能选择在考点参加考试;
2)各考点考试时间将根据报名人数作动态调整,若出当天考试所能承受的考生人数将顺延安排在第二天考试,具体以考点现场公告为准。
2、复试(初试合格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初试成绩仅作为选拔复试资格使用,不计入校考成绩。复试准考人数原则上不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我校依据初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复试准考名单。
复试时间:2018年3月8日
复试地点:理工大学(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按考点要求在报名时间内面报或网报。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报考证(或艺术类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面报或网报均须提供4张7寸泳装彩照(含全身正面、侧面、背面及头部正面特写各1张,照片背面请清晰书写考生姓名、联系电话和我校报考号);网报考生可在确认或候考时提交照片;
(4)交纳报名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五)考试项目(详见理工大学学习本科招生时装表演类考试大纲)
1、形体测量(30%)
2、形体观察(30%)
3、台步展示(30%)(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
4、才艺表演(10%)(须从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中自选一项,自备服饰、音乐U盘< 提供MP3格式>)
测试总分100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才艺表演项目自选;形体观察、台步展示和才艺表演全程摄像。
(六)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考试成绩和该类校考合格线,对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合格证。
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该类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合格的考生,在填报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类志愿。
(七)录取原则
1、遵照2018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有服装表演类省级统考的,省级统考须合格。
#p#副标题#e#
3、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原则上以各省(市、自治区)划定的艺术本科文化分数线为确定依据)。
4、凡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一志愿报考并进档的考生,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校考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艺术提前批(或艺术一批)已录取满额时,不再录取后序其他批次填报的考生。
三、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复查,若复查发现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或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或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地址:省市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A出口);公交:B支4、K320】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本科招生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z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