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省统考2018年1月14日开考
本次音乐类省统考将于2018年1月14日至18日在音乐学院(市区转塘街道浙音路1号)进行。考生分批次在指定考点集中参加考试。考生具体批次、报到时间、考试时间,将于考试前一周在省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公布。
考生须按网上公布的所在批次的报到时间到考点报到,凭《省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证(艺术报考证)》、身份证,领取音乐类省统考准考证,并了解考试编组、检录时间、考试时间、考场分布、考试规则和有关注意事项,熟悉考点环境等。考试当日,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检录、候考和考试,逾期不补。
考试科目和要求
音乐类省统考设视唱听音、声乐、器乐三门,为100分(遇小数点四舍五入),计算公式:总分=视唱听音成绩×30%+声乐成绩×35%+器乐成绩×35%。
视唱听音:视唱部分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简谱”或“五线谱”视唱试题,根据老师所给该题第一个音的音高定调进行视唱;模唱部分由考生随机抽取一道模唱试题,根据老师所弹奏的内容进行模唱。
声乐:考生独唱自选歌曲1-2首,背谱演唱,总时间不过三分钟。考生须自备“五线谱”正谱伴奏乐谱一份,由考点统一安排伴奏(每组考生入考场前进行合伴奏一次)。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选唱其中的某一部分。
器乐:考生演奏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背谱演奏,总时间不过五分钟。考评教师可要求考生选奏其中的某一部分。考生所需乐器(除钢琴外),均需自己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