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故乡,我们咋样来寄托乡愁?我们如何通过写作来及秃头对家乡的思念?我认为书写故乡就是寄托乡愁的较好方式。对于故乡,与很多风景略有可取的地方一样,其旅游开发不是不够而是太多,对于任意一个稍有点历史、文化上较有独特的地方,总会有一些与文化名人或者其它名人相关的传说、景点,一些被枯燥阐述的风俗文化,一道又一道的美食小吃,一个又一个的农家乐,使它原来的面目,或者说,你理解中的面目,越来越不可追寻。
与此同时,关于某个地方可以怎么玩怎么吃的文章,也不是太少而是太多。我想这是因为人们对感官的充分鼓励甚至宠溺,大家都太懂得享乐生活了,一个个都像西敏司的父亲。这种“旅游文化”,事实上对真正的地方文化,常常有所破坏。一切在商业化和商品化的过程变得风味大异。观察者本身受现有的宣传手册影响既深,的感受也往往是二手的,表浅化而狭窄化,除了吃喝,关注点往往是宣传材料上的景点ABC。
而我们,是需要一个故乡的。为什么呢?因为人需要根系,需要后方,需要知道自己的来路。需要知道:
你为什么会成为今天这么一个你?你为什么会在这里,在做这些事,过着此时此刻的生活,这跟你来自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你有过什么样的路径,你遇过什么样的人和事,你的胃口和品味,你的模样和口音,你的童年和故土、曾经的爱与哀……都离不开关系。
美国学者理查德洛夫在其著作《林间较后的小孩》中说:如果对一方水土没有深深的眷恋,一个成年人也会感到迷惘。
学者张弱水说,乡愁是对逝去的美好事物的追忆,也是与目前难以应付的个人状况达成的妥协,希望这是暂时的,我就要走到老路上,我就要回到老地方,我较终要回到一个摇篮般单纯的经验中去。
而在写作乡愁的文字,我印象很深的,还是李娟的书中小的一个细节。她写到她自己在外工作,总是想给家中的母亲和外婆带点什么礼物回去,她给她们带回了兔子,金丝熊,其实就是耗子,麦片,咸烧白。
关于咸烧白这一段,李娟原文是这样写的:
一碟一碟放在市里的冷柜里,颜色真好看,和童年记忆里的一模一样。外婆看了也很高兴,我在厨房忙着热菜,她就搬把小板凳坐在灶台边,兴致很高地说了好多话,大都是当年在乡坝吃席的趣事。还很勤快地早早就把筷子摆到了饭桌上,一人位置前放一双。等咸烧白蒸好端上来时,她狠狠地夹了一筷子。但是勉强咽下去后,悲从中来。
这里面,外婆等待热菜时兴致很高地讲到当年在乡坝吃席的趣事,那就是乡愁,刚开始吃饭时外婆勤快地摆筷子,那也是乡愁,狠狠有夹了一筷子,也是乡愁,较后,吃不到记忆中的味道,那种失落和惊谔,使她悲从中来,更是乡愁。
一点乡愁,单独地写来多么抽象,但在咸烧白的牵引下,它如此具体,我们知道了,原来我们平平淡淡无心无肺的日常生活里,其实也有乡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