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教育部明确教师是有惩戒权的,但是这个权利如何正确的使用,是每一位老师都需要学习和思考的。当今社会的个人主权意识越来越强,孩子的自我意识也越来越强,因此当学生在学校犯了错误的时候,比如调皮捣蛋,影响其他的同学的学习等一些不良的行为的时候,教师也会在程度上尽量的避免更多的矛盾的发生,而低调的处理。这样有时候根本解决不了问题。因此就教师的惩戒权也成为了近年来大家一直都在讨论的话题。教师惩戒学生的这个度到底该怎样来把握呢?
关于老师的惩戒权,这几年可能,大家讨论的比较多,但在实际工作中,老师因为害怕被主管部门处分,对于学生犯错误可能存在不会管,甚至不敢管。
如果使用过度的话,会变成体罚与变相体罚。所以如何使用惩戒权的的确确是教育从业者以及相关部门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
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
四川省大竹县第二小学从2018年3月起开展戒尺进校园活动。一年多以来,惩戒权用的得当,学校的学风,班风比较改善明显。
该校有在校学生两千多名,大多数为留守儿童。孩子的学习生活习惯差,长期与父母分隔,养成多种不良的行为习惯。
让学校管理方和老师为之头疼,为此学校 顶着各方压力,开展了戒尺进校园活动,给每个班配有《弟子规》内容的标准戒尺。
只要孩子违反了校纪班规,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守课堂纪律,作业不按时完成,或者字迹潦草不认真,品行不端正等老师都可以用戒尺轻微的对学生予以惩戒。以达到让学生改正错误,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让学生心存敬畏目的。
该校对戒尺的使用流程有着明确的规定,概括起来可以是一请二问三惩四慰。
学生犯错误以后,由学生自己走到讲台上,将戒尺请出来,交到老师手上,老师问清楚学生犯错误的原因,然后再打之前试一下力度,不能用力过大,导致可能会导致体罚行为。惩戒之后,对孩子进行心理上的抚慰,要告诉学生知错就改,依旧是个好孩子,以后好好表现,老师依然会喜欢你。
戒尺进校园活动得到了35%家长的支持,3%的家长保留了态度,还有其他的家长可能心存疑虑,觉得将戒尺走进课堂,会对学生进行体罚和变相体罚,但是实施一年来的结果证明,这样的措施使用得当,受到了家长的欢迎。
该校在使用戒尺过程中也存在的问题,就是戒尺在低年级可能效果使用明显,在高年级老师自身也存在的顾虑,因为孩子的自我意识在逐渐形成,如果利用戒尺的话,可能造成孩子逆反心理,反而弄巧成拙。
关于教师的惩戒权
我们都说没有惩戒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教育惩戒权应该是教师教书育人职责的基本职业权利。
根据学生不当的行为表现,性质以及严重程度,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等一系列惩戒措施。从法律角度讲,老师的惩戒权应该包括批评权,隔离权,罚没权,留置权,警示权等等。
目前从层面对教师的惩戒权,没有明确而系统的规定,只有在班主任工作条例中明确指出,班主任有采取适当方式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的权利。
但是没有具体可操作,可实行的方法,对教育惩戒权没有明确边界,内容,形式以及谁来惩戒,谁来监督,如果违反了相关的制度内容,如何惩罚等措施,没有更细化可操作性的方案。
近期山东省发生的教师因体罚学生被主管部门以解聘,列入诚信黑名单等处罚措施,的的确确又将教师的惩罚权,推向了舆论的热点。
在现实工作中,老师们面对惩戒权可能望而生畏,大多只是想想而已,没有人会拿自己的饭碗去开玩笑。
我们要呼吁将教师的惩戒权还给老师,更多需要从层面,法律法规角度,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方案。让老师手举戒尺,心无顾虑,让教师的惩戒权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真真正正去落实教书育人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