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在国内可以免费上大学的除了一些定向生以外,就是一些免费的师范院校。但是近日汕头大学表示从2019届本科开始,未来的4届本科生将可以实现免费上学的愿望。这样的消息对于一些贫困家庭的学生来说是一个好的消息。那么汕头大学实行免费上学的都有哪些呢?其条件是什么?学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下面小编给大家一一的进行详细的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不用交学费也能上的大学来啦!6月16日,汕头大学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该校启动实施本科生学费全额奖励计划,首期奖励计划对象为2019级至2022级本科生,包括四年制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等五年制。
也就是说未来4届本科生可享受学费全额奖励,以支持这4届本科生在校修读完成本科课程。2019年汕头大学招生预留计划不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
汕头大学也成为了国内第一所本科生学费全额奖励的公立综合性大学。据汕头大学新闻发布会介绍,这是为深化教育改革探索,进一步发挥汕头大学作为教育部、广东省、李嘉诚基金会三方共建大学在高等教育改革中的示范作用,李嘉诚基金会推出的一项教育资助创举。
李嘉诚基金会希望报考汕头大学的学子可以把奖励金用于自己的学习需求,拓展知识技能,增强综合素质,扩大国际视野,增强应对未来挑战的能力。李嘉诚基金会捐资在汕头大学设立的专项奖助学金,每年一亿元人民币为资助上限。
李嘉诚先生及李嘉诚基金会自1981年以来一直支持和推动汕头大学国际化发展,在捐款逾100亿港元外,还在人才、资源等方面支持推行多项教育改革,不断探索配對未来能力的教育发展方向,收获丰硕成成果。李嘉诚先生爱国爱乡的情怀、推动好的教育发展的初心、“建立自我、追求无我”的精神,也将一直激励著学生们开拓进取,成长为“有志、有识、有恒、有为”的汕大人。
汕头大学201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加学校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分享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 德智体美劳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汕头大学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056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校本部: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243号,邮政编码:515063;
过渡校区: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大学路叠金工业区(校本部斜对面),邮政编码:515063。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汕头大学,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考生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就业处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需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人员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学校的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目录为准。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学校录取批次为本科录取。其他省(区、市)的录取批次以生源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学校预留计划不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原则是: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质量调控需要,解决考生同分录取及服从调剂录取等问题。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有关省(区、市)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各方面情况,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各有关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较低控制分数线上,在增加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九条 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作适当调整。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学校可根据各省级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及生源情况确定招生计划微调方案和调档比例。
第二十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较低分数线,符合本校提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普通类,文科类考生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的考试,理科类考生需要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考试,各门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须有2门科目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
省文科类、理科类出档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两门选测科目成绩均不低于B级,必测科目成绩均需要合格。其他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二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艺术类(美术类)的出档考生,参加高考文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需要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普通高中学考,参加高考理科类文化课考试的考生需要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的普通高中学考;且至少须有两门科目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省艺术类(美术类)出档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要求为: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科目中不合格科目不过三门。其他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也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第二十三条 文科类、理科类的录取规则是:对符合录取条件的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在分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该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志愿,不设置志愿级差。总成绩相同时,按各有关省(区、市)规定的排位(排序)方法排序,排位前者优先录取。在排位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文艺特长生和相关科目成绩较高者。
小贴士
什么是级差?
级差是指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时的分数差额。例如:某一学校规定级差为4分,学校在分配时,将第二志愿的考生成绩减去4分后,和第一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确定。
现在有部分大学已经取消了级差,如果不设级差,则第一填报某的考生A与第二(或其他)填报该的考生B,只要两人分数相同则竞争机会相同;若B分数高于A,则B比A录取机会更大。这是一种分数优先政策,对于考生比较有帮助,能减少志愿填报的风险,可以冲一冲自己想上的。
第二十四条 艺术类(美术类)录取规则是:对高考文化成绩、统考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非色盲的根据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的考生,分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即根据考生综合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安排考生的第一志愿,若该额满,再逐一查看该生的后续志愿。当考生综合分相同时,按考生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外语单科成绩、语文单科成绩、数学单科成绩的顺序,从到低分排序,排序靠前的考生优先录取。
当考生填报的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考生综合分=考生高考文化成绩*40%+考生统考成绩*60%*高考文化/统考。
第二十五条 在省的选考科目要求按照公布的要求执行,按照省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录取。其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方案的省份也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
医学类在广东省招生按汕头大学医学院公布的招生章程执行。
第二十六条 考生填报的志愿均未被录取时,若服从调剂,调剂到计划有空额且符合相关要求的录取,按考生投档总分从高到低作调剂录取;考生不服从调剂的,或服从调剂但是不符合计划有空额相关要求的,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本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非英语语种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二十八条 招生录取加分及照顾政策遵循教育部和各有关省份的有关规定,对各省份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度的加分予以认可,加分分值适用于投档及分档。符合和各省份招生办公布的优录条件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二十九条 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依据教育部和各有关招生省(区、市)的有关规定执行。在有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要求的省份,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学业水平等级要求按照有关省份的要求执行。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和录取成绩要求、录取规则等详见《汕头大学2019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六章 收费标准
2019级学生收费标准:
(一)学费:按省政府批准同意实施的标准执行。艺术类每生每学年10000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7660元,护理学6960元,其他按不同分别为5510元、6230元、6850元,具体见生源省(区、市)公布的目录。
(二)住宿费:按政府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第七章 资助学生政策
奖助学金项目:学校设有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政府奖助学金;设有新生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学生奖学金等多种学校奖学金;设有海内外企业及个人捐助的奖助学金。
学校与北美、欧洲多所大学的学生交流项目获得留学基金委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资助;还设有学生国际交流奖学金,支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到合作学校交流。
助困措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可申请助学贷款,贷款较高额每年可达8000元,还贷款期限较长可至毕业后13年。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和省政府给予全额贴息,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学生个人承担。学校还通过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困难补助、开通绿色通道等“奖、贷、勤、减、免、补、助”等多元化助困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以确保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八章 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处负责监察、监督学校招生工作,并接受相关申诉。
联 系 人:邱老师;
监督电话:(0754)86502346;
传 真:(0754)86500537;
电子邮箱:o_jwb@stu.edu.cn。
第三十五条 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54)86503666;
传 真:(0754)82510510;
电子邮箱:o_zsb@st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st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stu.edu.cn。
来源:百年英才志愿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