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意思往往会按照表面的意思进行理解,其实这样的解释是一种曲解,这句诗的真正的含义是什么呢?是不是人们所理解的封建等级制度之下的那种尊卑区别对待呢?古代人的等级观念的严苛,而且在社会上也是针对不同等级的人会有着不同的待遇,因此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句话出现的时候,大家按照表面的意思就很容易将其误解,下面我们就拉看看这句话真正的意思,以及原文的正确的翻译。
“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两句话常常被误译为“刑罚不惩治高官,礼节不施于草民”,从而被一些人当做封建社会罪恶现象的明证,用来批判古代中国法律制度不健全、社会地位不平等。然而,这种解释与其本来意义是违背的,是对中国古代刑礼观的一种误解。
原文
《礼记·曲礼上》:“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郑玄注:“礼不下庶人,为其遽于事①,且不能备物②。刑不上大夫,不与贤者犯法③,其犯法,则在八议轻重④,不在刑书。”
注释
①遽:仓猝奔走。②备:完备,齐备。③与:即“许”的意思。不与即不许。④八议:是指法律规定的八种人(王室、王亲、有德艺者、有大功者、爱国者、前朝后裔等)犯罪,一般司法机关无权审判,需要奏请天子裁决,由天子根据其身份及具体情况量定刑罚的制度。
译文
《礼记·曲礼上》:礼节不下达到庶人,刑法不上加于大夫。
郑玄注解道:礼节不下达到庶人,是因为老百姓昼夜为了生活奔波操劳,故而不能在待人接物各方面完整地遵守礼法。刑法不上加于大夫,是因为贤者不应该犯法,如果贤者犯法了,那么不按刑书对他定罪,而要通过八议轻重来对他进行处置。
通过郑玄的注解我们可以得知,在先秦刑礼观中,对于庶人和大夫是存在区别对待的。但是这种区别对待并不是出于压迫或特权,相反,正体现了古代刑与礼的人文关怀。
对于礼不下庶人,游桂的注解说得好:“老百姓不祭祀宗族,因此不需遵守宗庙之礼;老百姓不乘车马,因此不需遵守车乘之礼;老百姓面见君子无法盛装打扮,因此不需遵守庙堂之礼。之所以‘不下达’,是因为这些礼下达不到老百姓身上。”因此古代君子对庶人不以“完礼”相要求。这个“礼”应当作“礼法”讲,不可大而化之地翻译成“礼貌”或“礼节”。
至于刑不上大夫,也有其原因。《孔子家语·卷七·五刑解第三十》里有这样一段经典的对话:冉有问孔子:“我听说古代的三皇五帝不用五刑,确实是这样吗?”孔子说:“圣人设置防卫措施,贵在让人不触犯。制定五刑而不用,是为了做到较好的治理……不预先堵住民众犯法的根源,而动辄使用刑罚,这叫做给民众设下陷阱来陷害他们。”从这段对话我们可以知道,古人并不把刑法当做惩罚的手段,而是视为约束的手段。古人将受刑残害肢体视为奇耻大辱,而贤者、贵者、有德艺者,皆是国之栋梁,假如他们犯罪,不宜使用刑书中的残害肢体的刑法,而是首先令其自裁;其次“戮于朝”(杀死在朝廷);同姓有罪,则由甸师执行①,秘密暗杀于郊野。这种做法保护了王朝的尊严,而且实际上并没有损害刑法的公正。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的年代距离我们已经太过久远,我们若以现今的价值观去理解当时人们的精神和观念,必然会产生偏差。合理运用古代的注疏材料,还原作者的思维方式,才能帮助我们准确地理解句子的本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