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何理解学考合格方能报考相应科目的选考?
答:首先是为了更符合学习规律。同一科目的选考内容,是学考内容基础上的深化和拓展,要求学生先参加学考再参加选考,体现了学习循序渐进的规律。
其次,这一规定与原选考以“高中学考合格成绩为赋分前提”是一致的,只是学考、选考分开后再作一个明确。选考科目起点赋分仍为40分。
另外,根据这一规定,原则上考生应该在高三之前完成拟作为选考科目的学考,如果安排在高三第一个学期,意味着该科目选考将较多只有一次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