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与民办只要认真做,都能做好,故二者本无好坏之别。但在实际上由于二者在主客观条件上有所不同,难免会出现一些办学风格乃至质量发展上的差别(从中专技校到高等院校基本相同)。
首先是办学主体的属性上的不同,公办与民办各代表着不同直接的利益施于和获得的社会角色。公办的之本体即,当然是为效力的,其投入产出都有人格化化了的这一角色来承载(此情境下的主管者的惰性更大),而民办则主要是为个人自己卖力的(此情境下主管者的热情更多),因而两厢对比,公办的教育之资源背景远民办学校(绝大多数如此),故从教育投资到管理规范性再到教师福利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与稳定性上,公办略胜一筹。在我国一般是这样,不排除个例。
其次、主体不同所以他们自然会在权利影响力与运作灵活性等方面也存在区别。通常公办影响力大,但办学的灵活性较欠缺(由于顾虑多,不敢贸然创新开拓,体制僵化不敏),而民办的学校影响力较弱,可其灵活性较大(适应性强,即可以较自由地选择办学模式,调整内部结构、增减工薪福利等),这较终会导致两类学校的人文环境氛围、人才感召魅力、未来生命力等方面逐渐大异其趣,这在欧美中表现的更为充分些,而由于我国特殊的社会环境,两种因素(影响力与灵活性)之利弊相互抵消,故总体上看,二者处于一种不对称但相对平衡状态之中,当然公办的必竟因其身份的‘‘财大气粗’’,在整个竞争过程中,要么蓬勃而行,要么活而不跃或垂而不死‘‘不倒翁’’式地存在着,往往保障了自己可立于不败之地。
再次、有以上之‘’因‘’导致了二者在各自的管理模式中表现出的严肃度和严谨性是有差别的。一般而言,在这两方点上公办的学校比不上民办学校。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很多民办学校的办学质量优于公办的学校(欧美表现较为突出),但民办学校因受其师生之素养家底及其办学经验,以及人才流失等方面的差别性制约,故办学形势波动较大。
较后、由以上原因所形成的社会偏见业已主导着国内民众对二者的主观评价及价值选择,加之的长期导向(可参照:将民办高校定位于小‘‘三’’这一现象),从而导致公私优劣高低有别(既定了公办与私办的等级)之终果。
以上一己之见,管中窥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