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惩戒权:惩罚与体罚的边界在哪里?惩戒与惩罚的概念有何去区别?
原创推荐 来源:网络 编辑:小蜜蜂 2019-10-17 09:55:33

  赋予教师惩戒权,是广大的人民都在呼吁的,并且教育部也发布了关于“校闹”的处理意见以及判定校闹的一个通用标准,作为教师,在教书育人的同时,也需要运用自己的智慧真正的做好教育。本文从六个方面谈论了对教育惩戒权的浅见,从不同的方面去理解教育惩戒权,和教育本身的联系,指引为戒,现实参考。一起来看看吧!

教育惩戒权:惩罚与体罚的边界在哪里?惩戒与惩罚的概念有何去区别?

  细心、耐心、静心、爱心

  ——教育惩戒权之浅见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增强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教师惩戒权这一问题,为教师的教育惩戒行为赋权,并要求制定实施细则,以便其现实执行。

  一、区分惩戒与惩罚等概念

  谈教育惩戒权之前,我们首先来区分几个概念:惩戒、惩罚、处罚、体罚与变相体罚。

  1.惩戒:惩治过错,警戒将来。也指引以为戒,即以过去的失败作为教训。(《辞海:1999年缩印本(音序)1》第274页)

  2.惩罚:处罚。(《汉语大词典》第10372页)

  3.处罚:对犯错误或犯罪的人加以惩治。(《汉语大词典》第11997页)

  4.体罚:对少年儿童的一种错误的教育手段,如罚站、罚跪、鞭打等。(《汉语大词典》第17220页)

  5.变相体罚:变相体罚是指用上述体罚方式以外的其他形式来体罚学生。如:罚抄、罚钱、罚做值日或罚其打扫卫生并连续几天等。

  以上五个概念中,除第一个之外,其余都带有“罚”字,“罚”指处分犯罪、犯错误或违犯某项规则的人,而第一个“惩戒”,则指通过惩治过错而警戒将来。同样有惩治,但对“罚”而言“惩治”是终点,而对“惩戒”而言“惩治”只是一个中间手段,终点是帮助青少年思想品德和行为端正。

  二、教育对象的特点决定需要为教师赋予惩戒权

  中小学阶段的教育对象是青少年,他们正处在身体和思想的成长期,身体的成长受遗传的影响较大,而思想在成长过程中则具有很强的可塑性。当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取得进步时,老师要适时地给以表扬以促其有更大的进步,以形成良性循环;但当学生在学习或生活中出现问题时,我们不能因为实行赏识教育而庇护、隐瞒他们的缺点,怕伤害学生的自尊心而掩盖他们的缺点。老师作为教育者首先要清楚问题出在哪里,然后让学生明白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教育学生对错误要勇于承担责任并改正。教师行使惩戒权,培养学生的耐挫能力,培养学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帮助学生向善、向美,及时指错、止错与纠错有利于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有利于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这也是我们教育的较终目的。比如面对课堂上睡觉的学生,因为我们实行的是班级授课制,如果老师明哲保身、置之不理,不仅睡觉的这位同学耽误学习知识,而且其他同学看到课堂违纪不会受到惩戒,可能以后这位老师的课堂上更多的违纪现象会出现,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教育教学可能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三、细心、耐心,惩戒的施行也要尊重学生的性格差异

  我们讲究教育公平,主张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这主要指受教育的权利。

  但当学生犯错教师施行惩戒权时,就不能实行“一刀切”,而要根据学生的性格特点来确定惩戒权的具体实施。虽说“惩戒”是“惩治过错,警戒将来”,目的和动机是帮助学生成长,但毕竟有“惩“,会使学生的自尊和心灵受到的影响。同一种惩戒方式,比如犯错后在全班同学面前检讨,有的同学会满不在乎,甚至检讨时故意调侃;有的同学态度诚恳,能认识到错误并愿意积极主动地改正;有的同学则会闷闷不乐、郁郁寡欢甚至突发意外事件。

  教师平时要多接触学生,认真、细心地研究学生的性格特点,对性格暴烈的学生在惩戒时避免过于激化矛盾,对性格内向甚至孤僻抑郁的学生在惩戒时要慎之又慎,要有耐心,面对此类学生的错误教师要控制要情绪,把握好分寸。

  四、惩戒权的施行也要得到家长和社会的尊重

  教育本来就需要学校、家长与社会间的相互配合,学生要进步,教育要发展,三方要拧成一股绳。如果在学生犯错教师惩戒后,家长不但不配合反而状告老师,侮辱、暴打老师,甚至要求老师赔偿或受到处罚,社会上一些媒体为增加点击量作出不实报道抨击教师,教师与学校招致一片一片骂声。这样,教育的惩戒也就失去了意义,此结果令教师们心寒,以后在教育教学中即使学生犯错教师就不敢或不愿管理学生。但是顽劣的学生得不到教育,以后走上社会也会危害社会,影响整个社会治安。惩戒权的施行只有得到家长和社会的尊重,学生才会向善、向美发展,整个社会也会秩序井然,以至国泰民安。

  五、静心、爱心,教师实施惩戒权要注意分寸

  惩戒的目的是为了止错并帮助孩子向好的方向发展,完全是出于善意的帮助,但如果在实施惩戒权时没有把握好分寸,惩戒可能就变成了惩罚甚至体罚。当学生犯错后,教师批评时心中要静心,清楚学生的错误是什么;要有爱心,批评的目的是为帮助学生认识到错误并使其改正错误,切不可越批评越来气甚至忘记批评的出发点,用语言暴力讽刺挖苦学生,如此不仅不能帮助学生改正错误,甚至可能会因为伤害了学生的自尊而导致师生关系恶化,从而影响以后的教育效果。所以,教师实施惩戒权时要注意分寸,要明确惩戒只是教育过程中的一个手段,不是较终目的。

  六、掌握青少年学生心理特点,刚柔并济

  俗语云:“一句好话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惩戒教育只是教育的一部分,当发现受过惩戒的学生表现出优点时,要抓住机会表扬,让其认识到自己身上也有闪光之处,从而增添自信,并愿意在学习与生活中积极配合老师。教师切不可揪住学生的缺点与错误不放,让学生感觉到惩戒似乎只针对他一个人,对老师产生抵触情绪,不利于师生关系发展,不利于教师今后的教育教学实践。

  综上所述,我赞成为教师赋予惩戒权,但教师在实施惩戒权时亦要讲究方式方法,这样,惩戒权也就愈易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理解与认可,我们的教育也会愈办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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