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细则
高考 来源:网络 编辑:小新 2018-02-25 15:43:35

  近期,各高职单招院校的招生简章都已公布,伊顿教育小编为大家做了整理,本文为大家整理的是2018年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想要报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的同学关注过来,相信大家也是很关注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简章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招生简章的全部内容,一起来看吧!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简章公布,招生计划细则

  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提前招生简章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省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二条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学习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服务制造”的办学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目前已成为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省重点建设高校,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规划项目建设院校,是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高职院校服务贡献50强、教育部53所“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单位,有留学生及港澳台招生资格高校、省国际化特色高校、省首批四年制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试点高校,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学院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大学一年级教学安排在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长安校区(海宁市长安镇),毗邻财经大学东方学院。大学二、三年级教学安排在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市滨江区)。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面向省应往届普高招生考生,招生共计240名,具体如下:

计划数(名) 选科要求 学费标准(元/学年)
市场营销 60 6000
会计 10 6900
电子商务 20 6000
汽车营销与服务 20 6600
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 40 6600
理化测试与质检技术 20 6600
电气自动化技术 50 7500
机电一体化技术 20 7500
总计 240名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六条报名:

  1.符合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已取得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普高招生考生可报考,无选考科目要求。

  2.考生于2月25日8:30—3月20日16:00间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网络链接见http://jdzsw.xihuju.com提前招生相关栏目)完成网上注册,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资料,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进行志愿填报,每位考生限报两个。

  第七条缴费: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要求, 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10元/人,于3月6日9:00—3月21日12:00期间登录我院高职提前招生网站支付宝缴费系统缴费,过期不予受理缴费事宜。

  第八条资格审核:我院将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未缴费考生审核将不予通过,不能参加我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报名费及相关材料不予退还。

  第九条下载打印准考证:审核通过考生在3月28日8:30─3月30日16:00凭个人相关信息登录我院高职提前招生系统“打印准考证”栏目下载打印准考证。

  第十条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复核验证

  验证时间:3月26日9:00-16:00

  验证地点: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7号楼228(市滨江区滨文路号)

  验证内容:查验素质特长记分申请相关荣誉奖励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原件。

  提交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报名表(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

  (2)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确认时领取阅读并签字)

  (5)素质特长考察记分申请表(可在我院高职提前招生网上下载)

  (6)符合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的各类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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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条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3月30日9:00—16:00

  2.确认地点: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市滨江区滨文路号)

  3.确认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报名表(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

  (2)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3)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现场确认时领取阅读并签字)

  注:1.提交材料时务必出示身份证原件、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证原件。

  2.已经进行素质特长记分验证的考生不必参加现场确认。

  第十二条学考相关科目等第折算

  1.我院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时的学考中相关科目(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的等第,并对各等第按照的标准予以折算,选定的学考科目中每科10分,共计50分,每科目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如下表:

学考等第 A B C D
成绩折算基数 10 8 6 2

  备注:省考生的学考中相关科目等第以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中下载的相关学考成绩信息为准。

  2.转入省的外省考生,须单独向我院做出说明,并提供经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学考成绩单。

  第十三条 综合素质

  一、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由学院自主命题,自主组织考试。考生务必同时携带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证原件方可参加考试,缺其中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具体事项如下:

  1.时间:3月31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市滨江区滨文路号)

  3.测试形式:笔试

  4.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文化、经济、科学视野、基本逻辑思维分析能力、知识应用能力、人文修养、心理素质、表达能力和创新能力(无指定参考书)。

  5.评分:1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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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素质特长考察记分

  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比赛中表现突出或符合我院规定政策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的素质特长考察记分:

序号 赛项名称 获奖等级 获得分值
1 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 个人一等奖 10分
个人二等奖 8分
个人三等奖 6分
团体一等奖 8分
团体二等奖 6分
团体三等奖 4分
2 等级运动员 一级运动员 10分
二级运动员 8分

  素质特长同类记分项目按较值记分、不可累计。不同类项目累计加分较高不过10分。无符合素质特长考察记分条件的记分为零分。

  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的考生需提前向我院申请,于3月20日前将相关荣誉、奖励证书原件电子照片、素质特长考察记分申请表填好并签署中学意见、加盖公章后拍照发送至我院规定的邮箱内,纸质材料请通过中国邮政EMS或顺丰速运邮寄至我院(截止时间:3月20日,以邮戳为准、不接受其它各类快递),复核验证时查验原件。学院将于3月29日16:00─4月16日16:00公示经过初审符合素质特长考察记分条件的考生。

  第十四条体检

  学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具体项目及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根据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录取

  1.学院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坚持德智体美考核、综合评价,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凡考生体检符合“学院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3.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不限。

  4.录取总分(110分)=学考相关科目折算成绩(按照等第折算,50分)+ 综合素质成绩{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150分除以3所得之商)+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素质特长考察记分10分)}

  5.根据分数优先、结合志愿的录取原则按照考生录取总分从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直到录取额满为止。如果考生学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和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中的一门为零分,则取消录取资格。较终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网(http://jdzsw.xihuju.com)和省教育考试网上公示十个工作日。

  6.结合我院学习实际,考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我院可参考学考以下科目的单科成绩等第择优录取。单科考察优先顺序为:综合素质评价、语文、英语、数学、物理、历史、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政治、化学、生物、地理,经单科排序后分数仍相同,参考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具体由学院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根据录取规则,符合条件的考生较终将被一个拟录取或备录取。

  7.预录取和备录取人数确定方法

序号 实际参加考试人数 预录取人数 备录取人数
1 大于各招生计划人数的200%时 按各计划人数的确定 按各计划人数的确定
2 大于各招生计划人数的120%,小于或等于各招生计划人数的200%时 按各计划人数的确定 按各计划人数的50%确定
3 小于各招生计划人数的120%时 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的80%确定

  注:(1)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指各第一志愿参加考试人数。

  (2)较终计算数量的小数位四舍五入。

  8.根据“一档多投”相关规定,凡被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试预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选择其中1所院校。已被高职提前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的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9.对于因考生放弃而产生的缺额计划,我院将在备录取考生中依次择优录取。预录取及备录取分数线将在5月6日在招生网予以公布,较终录取名单将在5月17日-30日在招生网、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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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招生进程安排

  第十六条高职提前招生工作进程安排:

  1.报名:2月25日8:30—3月20日12:00

  2.缴费:3月6日9:00—3月21日12:00

  3.申请素质特长考察记分:3月20日前

  4.素质特长记分复核:3月26日9:00-16:00

  5.下载打印准考证:3月28日8:30─3月30日16:00

  6.现场确认:3月30日9:00—16:00

  7.文化课考试:3月31日

  8.素质特长考察记分公示:3月29日16:00─4月16日16:00

  9.公布预录取及备录取分数线:5月6日

  10.公示录取名单:5月17日-30日

  备注:高职提前招生进程可能会有所调整,请密切关注我院招生网。

  第六章 招生监督

  第十七条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自觉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八条根据教育部令第36号令,考生应诚信参考,不得弄虚作假。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九条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条咨询电话:0571—87773018 86888207

  第二十一条监督电话:0571—87773090 87772602

  第二十二条招生网:http://jdzsw.xihuju.com

  第二十三条招生邮箱:zimezsb@163.com

  第二十四条邮寄地址:市滨江区滨文路号(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二十五条我院设有奖学金、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学生奖学金等激励政策;同时还有大学新生“绿色通道”、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备注:高职提前招生录取新生不参加我院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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